《语言与法律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杂志内容丰富,涵盖了多个研究方向。理论探讨栏目深入分析法律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和法律解释的理论框架;法律语言栏目则关注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和庭审话语的语用功能,揭示语言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法律翻译栏目探讨法律文本翻译的难点和解决方案,特别是中国特色法治术语的英译问题。此外,杂志还设有法律外语教学与人才培养栏目,关注法律外语教育的现状与发展,以及涉外法务实践栏目,探讨国际法律事务的处理和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
杂志不仅为学术界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也为法律实务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通过对法律语言的深入探讨,杂志促进了法律条文的精确表达和法律实践的有效沟通,为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杂志是连接语言学与法学的桥梁,为推进法律语言与文化的研究、提升法律外语教学水平、促进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语言研究、法律翻译、法学跨学科研究、书评
1.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2.书名、期刊名及报刊名首字母大写,用斜体;英文文章名除首字母及专用名词大写外一律小写。
3.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4.摘要应反映论文主要论点及创造性内容,包含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要素,以300~400字为宜;关键词5-8个,反映论文实质内容,便于检索。
5.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6.论文若多作者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7.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8.来稿务必立论正确,论证严谨,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通顺,文字流畅,标点符号正确;特别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前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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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正文中的数据组不能同时采用图、表、文字描述,可选用其一,选择次序为:首先用图、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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